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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昌市202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17 18:48:31

根据《金昌市202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公告》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7:20前

地点:金昌市人社局院内(金昌市金川区新华大道106-2号)

三、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标准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需预带现金6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7:20前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一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凡证件携带不全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到达规定地点后,应将所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手机未按规定上交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考生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熬夜、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要吃饭、喝水);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人社局书面说明,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与外界联络。考生在参加体检过程中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体检表》由本组领队统一保管,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六)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7月18日15:00前加入QQ群(群号930861020)。

附件:金昌市202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体检人员名单.xlsx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