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征拆管理岗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17日前出生)、40岁以下(1984年7月17日后出生),具备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两年以上的政府征拆、城市更新项目参与或者管理经验,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参与管理省市区政府重点征拆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具体实际工作内容和流程的优先。
(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五)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峰时工作等弹性上班制度。
(六)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有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打字、文本编辑、电子表格制作、网络应用、邮件收发等电脑操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和联和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联和街黄陂新村东二街27栋101)。
联系人:丘女士,联系电话:62220618。
2.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黄埔区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证书验证报告、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政府征拆、城市更新项目参与或者管理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如本区户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可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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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不齐不予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占60%。笔试成绩入围者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考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1.笔试: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含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全面考察报考者的职业素养、文化水平、逻辑思维、写作能力等综合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由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由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1.按街道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给予转正。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分工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3.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区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试用期满后,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依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黄埔区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
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