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南中街道环监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内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40 岁以下(含40岁)。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应届毕业生)、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环保公益心和责任心。
(四)具有人事及财务工作经验、细心认真、踏实稳重、责任心强、有条理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止。
2、报名地点:江南中街道环监所(海珠区江南西路青葵大街22号101房)。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户口簿。填写《江南中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由本街道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六)考察
1、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2、录取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环监所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环监所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待遇面谈。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