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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政府     2024-07-17 11:43:31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打字员1名(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报名应聘编外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配偶、父母未在马尾区辖区内担任律师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6)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第一天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7)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马尾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二)考试

经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安排参加考试(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

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成绩,确定入围人员安排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政审、考核

拟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失信证明,政治部将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

编外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要求

1、相关工资待遇按照榕开委办(2019)60号《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执行;

2、聘用后应服从马尾法院岗位工作安排。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马尾区罗星西路76号)8楼政治部

咨询电话:83685239(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联系人: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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