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和《六安市关于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六组通〔2024〕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工作基础,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乡镇事业编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二、招聘的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数量。本次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人,从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2)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对男性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县委常委会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纳入“乡编村用”范围。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2)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或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信访举报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或失信被执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事业编制人员聘用考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开展招聘工作。
1.发布公告
县“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在霍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ahhuoshan.gov.cn)和霍山先锋网(http://www.hsx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
各乡镇党委要对本乡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和汇总。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需到所在乡镇党委报名。每人限以一种身份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获表彰的荣誉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对涉及集体经济加分的须乡镇党委提供有关证明。乡镇党委对照人选的具体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的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连同附件2于7月19日前报县“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县“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确保推荐人选质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参加招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干扰招聘、审核把关不严的,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招聘岗位需形成竞争,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展招聘。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比选岗位计划数。
4.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从异地选调人员组建面试专家组。通过逐一进行结构化面试,对招聘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作出综合判断,7名专家组评委分别进行百分制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5位评委评分求平均分(取2位小数)为面试环节得分。面试共3道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实行任期内表彰加分制度:①荣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0.5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1.5分(附件1目录内);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2分(附件1目录内);②对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益超过100万、50万的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加1分、0.5分;或连续三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幅达到20%、10%的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加1分、0.5分。同一年度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加分,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
面试结束后,将审核后的加分情况与面试成绩一并公示,并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计算公式:加分数额+面试成绩,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最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考察
根据体检后情况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逐人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环节中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比选人员中,按比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公示
考察通过人员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选,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和霍山先锋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因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核查举报问题属实等原因影响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8.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县“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研究后确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编制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9.有关事项
“乡编村用”聘用的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出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不能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当由本人按照当时社会保险政策,延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之月,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工作。
急需引进的优秀大学生纳入霍山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考,不在此次范围之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5020240监督电话:0564-502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