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地方分社记者和安徽日报摄影记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二、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的新闻事业充满热情。
2.热爱党的新闻宣传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无不良品行和不良历史记录。
3.具有新闻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之后出生)。
4.五年以上新闻工作经历,是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类期刊、新闻网站、县级融媒体中心等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分社记者岗位报考者须在报业集团或报考分社所在地市新闻单位工作。
6.分社记者岗位重在文字能力,兼具音视频能力的优先考虑;摄影记者岗位需具备摄影相关能力素质。具备良好的身体及心理素质,能胜任记者岗位。
7.分社记者岗位需熟悉当地情况,能长期驻地市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核、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安徽新闻网(www.ahnews.com.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咨询有关事项,可拨打公布的电话与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投递报名表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报考岗位填写《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2024年公开选聘地方分社记者报名表》或《2024年对外公开选聘安徽日报摄影记者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优秀(摄影)作品(10件)、获奖证书等(扫描件电子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ahrbrsc@126.com),邮件标题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22日,逾期不再补报。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复审。通知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公开发表的作品及获奖证书等。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四)专业考核、面试
专业考核、面试工作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组织实施。
1.专业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参与重大主题宣传经历、新闻实战能力、策划能力以及专业作品、获奖情况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专业考核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解决问题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3.成绩合成。最终成绩按专业考核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统一组织。
1.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人员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和心理测试,或结果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2.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集团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工作、学习、生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个人档案,填写《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若考察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重新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新闻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享受集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专业考核、面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将通过申报职位时所填写的手机及邮箱地址发送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收邮件,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联系电话:0551-65179208,0551-65179981
监督电话:0551-65179996,0551-6517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