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源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统一安排,结合新源县实际,现将2024年新源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15人。
(二)服务岗位: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就业服务专员、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程序进行。具体由新源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由新源县人社局结合实际确定,请及时关注新源县人民政府网、“新源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新西域同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募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7月12日至7月22日,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点击右上角的“用户登录”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个人诚信制,请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条件,选择符合自身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新源县人社局对照招募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二)笔试
1.笔试于7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30—12:30由新源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本次考试笔试试卷由伊犁州人社局统一命制。
(1)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由新源县人社局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新源县人社局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募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入闱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户口本、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到新源县人社局319办公室进行审查,逾期视为放弃。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拟定于8月1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
8月5日至8月19日,新源县人社局按招募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培训及上岗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人员,8月20日至8月31日由新源县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9月1日统一上岗。被招募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由新源县人社局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落实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
(一)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由新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开、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邀请新源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999-7776267
监督电话:0999-503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