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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公告

来源:公考hub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以下4名,中共茂名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以下3名。具体岗位详见《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茂名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和省驻茂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敬业廉洁,为人低调,甘于奉献。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一级科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四级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且四级主任科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承受较高强度工作压力。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公告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如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级转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转任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6.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的,转任到新单位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报名地址: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市委8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668-2910600。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市委办/事务局+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邮箱地址:mmswbgbk2910765@maoming.gov.cn;

(1)《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中共茂名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每篇2000字以上)及撰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红底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文字材料、奖惩等综合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原则上按照选调人数与考试人数1:10的比例(不足1:10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评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入围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才能参加面试。

(五)跟岗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跟岗考核人选。

进入跟岗考核环节的考生需跟岗考核1个月,跟岗考核结束后,进行跟岗考核评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7名考察对象人选。如所跟岗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均不合格,则终止该职位选调程序。跟岗期间,选调对象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六)考察

由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成立专门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选调职位的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履职能力,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和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选调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各方面情况,经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九)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递补调剂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或者个人放弃选调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由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十二)办理转任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入围人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由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未尽事宜可向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咨询。

原标题: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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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