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现将笔试加分审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加分项目
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1.考生为湖北籍脱贫户或湖北籍脱贫户子女的;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
二、加分审核相关要求
1.为湖北籍建档立卡脱贫户或湖北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的,需提供建档立卡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16日上班时间(8:30至12:00;14:30至17:30)。
2.方式: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证明资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本人姓名命名)电子版于规定时间报邮箱1830123969@qq.com。注意在邮箱信件中留下个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话畅通,便于后期核实信息。逾期未申报笔试加分视为放弃加分项,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0718—7930860。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