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公告》,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依照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部分岗位因应聘人员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体检时间
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
三、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知博楼8号报告厅报到。
(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纪律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一天需禁食8—12小时,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二)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体检费用自备,每人预收500元,按体检实际收费结算,多退少补。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其他对胎儿有影响的体检项目。
(四)请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最终聘用。
(五)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六)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八)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体检人员,请体检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九)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十)体检实行随机抽签,体检人员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体检人员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体检人员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联系电话: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728-6241806
附件:2024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体检人员名单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2024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