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工人文化宫是河池市总工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市级工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和广西市级工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工办发〔2024〕6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河池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工人文化宫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优选范围
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的河池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或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进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5.在现单位任职时间、服务期限等条件要符合在本市范围内可调动的条件,即《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的规定。
(二)专业要求
会计类、审计类专业。
(三)职称要求
具有会计或审计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
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优选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河池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hcszgh.org.cn/)、河池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池工会”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31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河池市总工会2024年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扫描压缩发送至河池市总工会组宣部邮箱:zxb2292615@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公开优选+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待通知考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清单:
(1)《报名表》原件(双面打印、亲笔签名、加盖公章,2寸蓝底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证证书、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市总工会按照优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优选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优选资格。
(四)面试
对初次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采取统一集中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优选计划1:1的比例宣布入围体检、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按面试成绩递补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河池市总工会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
考察完成后,由河池市总工会干部考察组向党组报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优选资格,由河池市总工会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调动和任职。根据优选人选的体检、考察等情况,经河池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优选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提出。
(二)违反优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总工会联系。
联系电话:0778-2252933。
附件:河池市总工会2024年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河池市总工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