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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食堂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     2024-07-16 15:48:41

根据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实际运行需要,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具体岗位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厨师证或点心师证优先录取;

2.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如个人已缴纳社会保险,且保证退休时(男60周岁、女50周岁)已缴足15年的社保(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人员年龄可放宽。

3.女性身高在1.56m以上;男性身高在1.68m以上。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四)下列对象不得报名:有违法犯罪纪录的;有犯罪嫌疑或违法情节尚未查清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良记录,征信不良者,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如东籍户口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厨师:1名

2.帮厨工:10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技能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面试、技术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如东小洋口旅游度假区金蛤大道15号)瞻海楼302室。面试、技术考核地点: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

3.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513-84816978。

4.材料准备: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2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提供由人社部门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纳明细表。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表》。

5.资格审核: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食堂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经查实材料虚假,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进入下一轮者在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校园网上公示,并通过电话告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与技术考核

面试根据所提供的问题进行口头回答;技术考核根据所提供的食材,按要求进行操作。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技术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按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体检人员由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统一安排到县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校园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技术成绩高者),聘用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4.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与原单位的一切事务由本人自行处理,截止期限为与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签订劳动合同日。如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作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结果处理。

5.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相关合同条款或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五)相关说明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管理办法及实践基地实际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岗位薪资待遇可咨询,咨询电话0513-84816978。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全程接受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监督与审计科)。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食堂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食堂从业岗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如东县学生实践基地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