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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医院关于招聘20名合同制护士公告

来源:响水县人民医院     2024-07-16 15:55:41

根据工作需要,响水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护士,其中10名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10名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师资格证书、取得成人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师资格证书、取得成人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9:00-11:00,15: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响水县灌河路287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免收报名费。

(3)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院党委研究决定可调整岗位数、降低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考试时间:届时通知。

(2)考试地点:届时通知。

(3)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笔试考试合格。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相关知识。参加笔试人员请提前半小时到人事科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笔试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3、成绩评定: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50%、5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所有人员不得离开考场,待笔试成绩公布后,成绩不合格人员方可离开考场。成绩合格人员须在考场等待面试通知,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82847(响水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6875875(响水县人民医院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