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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精神心理科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     2024-07-15 19:02:41

因医院及专科建设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精神心理科专业技术人员:

一、岗位要求及待遇

1.精神科医师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或已完成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专业要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3)其他:已取得心理治疗师资格证、具备全职医疗机构从事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或治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2.心理治疗师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专业要求:心理学相关专业;

3)其他:已取得心理治疗师资格证、具备2年及以上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工作经验或全职医疗机构从事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或治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3.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本院同级同类人员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优秀博士研究生、高级人才一经录用:

按照本院同级同类引进人才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优先申报武汉市事业编制;

优先推荐各类人才计划及各类人才项目;

二、应聘人员须知

1. 应聘者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及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

2.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专业型硕士);

3. 应聘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应聘者需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反应敏捷、道德品质良好,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5.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 所有应聘者均须为国家统招统分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等非统招学历);

7. 医院除主院区外,分院区也已投入使用,应聘人员招聘入院后必须服从医院的调配,否则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8. 应聘者通过面试后,须参加科室试工考核及医院组织的应聘体检,并最终形成综合录用结果。

三、网申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请将简历、自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件及对应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应聘材料扫描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425991440@qq.com;

2.本次招聘投递简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3.入围者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招聘工作后续安排,未入围者不予通知,敬请留意。如因应聘者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流程

网申→简历筛选→面试→考核→体检→录用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00号)

咨询电话:027-82433492(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00-5:30)

联系人:刘老师、冯老师

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市妇幼保健院

人力资源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