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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面试公告

来源:广西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024-07-15 17:21:02

根据《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特发布本面试公告。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经过考生报名、考生自评、引进单位复核、报考超过1:6的岗位面谈等环节,确定王奔等139名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人才引进组织部门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已参加面谈的考生,由引进单位联系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资格复审

未参加面谈环节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20日14:00-17:30期间到达桂林技师学院(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左侧阶梯教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已参加面谈并进入面试的考生不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

(一)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附件2)原件。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根据面试时间安排,面试人员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00到达面试地点指定候考室验证签到。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地点:桂林技师学院(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

四、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面试人员双抽签制度。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记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7月22日上午组织获得体检资格的人员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请于当天上午7:20准时到达中共桂林市委党校(桂林市象山区万福路25号)大门口集中,统一前往桂林市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本次体检费用由人才引进工作组织部门承担。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面试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面试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要求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不具备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事业单位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吸毒、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人员职务的情形。

八、考生纪律

(一)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到达相应考点指定候考室验证签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未携带两证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期间,面试人员应遵循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含其他智能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取回,并在离开考场后方能开启。

(三)面试人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四)面试人员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五)面试人员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服装进入考场。面试人员在面试时,只能报告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候考室管理员除外)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报名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目,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不得返回候考室,由引领员指引到指定地点等候公布面试成绩。

(七)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进入面试及需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所有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准备一张小二寸免冠近期彩照,进入体检环节时使用。

咨询电话:0773-2866296,0773-2815018。

附件:1.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进

入面试人员名单(共139人)

2.考生承诺书

3.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体检须知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共139人).xls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3:2024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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