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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聘人员转岗非编专业教师公告

来源: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07-15 15:31:42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发布本公告如下:

一、转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展现出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五)截至2024年7月15日,需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岗。

(六)工作认真负责,部门认可度高,工作履职及现实表现优秀。

(七)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

二、转岗程序

(一)报名: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7日。

(二)资格审查:院聘人员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人事处320办公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聘人员转岗非编专业教师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硕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中留服认证报告”1份;境内学习经历需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复印件1份。

5.其他资格证书、奖励、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非必须提供)。

6.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7月18日。

面试地点:图书馆1楼旅游C+实训室。

面试采取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将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同步在学校官网公布。

面试将重点考察转岗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仪态仪表等方面能力。

(四)体检

面试通过者参加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执行。申请转岗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结果将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申请转岗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将不予聘用。

(五)考察

将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转岗者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一旦发现申请转岗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情况,将取消其转岗资格。

(六)确定拟转岗人员和公示

学校将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转岗人员,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且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转岗条件的拟转岗人员,将取消其转岗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为拟转岗人员办理转岗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及其他保障

申请转岗通过后的院聘人员身份调整为非编专业教师,待遇同非编专业教师,具体为:

(一)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平均标准、课时费及班主任费等部分,具体标准将参照同级别在编在岗人员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学校将通过人事代理方式为转岗为非编专业教师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个人应负担部分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学校将积极为转岗为非编专业教师的人员提供职业发展支持,包括职称评审、双师型教师评审、教师资格证报考及相关竞赛比赛的参与机会,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支持。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转岗不指定面试教材及范围,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面试辅导培训。

(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转岗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三)申请转岗成功人员将实行坐班制并需从事学生管理工作至少1年。

(四)本次转岗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8—2518028 (韩老师)

0938—2518025 (李老师)

监督电话:0938—2518022 0938-2518055

学校网址:https://www.gipc.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里铺18号

附件:《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聘人员转岗非编专业教师登记表》

附件: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聘人员转岗非编专业教师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