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公布拟面试人员名单,请拟进入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人事科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行政楼8楼803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88116009
二、资格复核时间
2024年7月17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所需材料根据所面试岗位资历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公告附表“岗位信息表”)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整齐后提交:
1.签字版《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考生报名表》(附件2),正反打印,打印一张A4纸上;
2.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可用,正方面打印在同一页);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官网上查询的带有二维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签字加盖手印原件(附件3);
③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岗位,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所有相应学历学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官网上查询的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⑥对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岗位,须提供方向证明;
⑦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岗位需要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提供在培证明);
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例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必须在报名首日(2024年3月18日)前取得。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可放宽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关于同意报考证明:
①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②其他在职人员须在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但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原件及本人手写同意报考承诺书签字加盖手印)等原件材料(附件4)。
6.若非本人复审,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资格复审委托代理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人复审,需要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代理函、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以上全部有效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请提供书面的“放弃面试申明”送至院人事科或邮寄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行政楼8楼人事科余老师收。
2.资格复审合格后,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公布正式参加面试(含技能)的考生名单。
3.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合格后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医院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附件:
1.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第一批博士岗位)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