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包含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录计划
本次招录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及消防文员。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是指:截至2024年报名开始日(含)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且须满足具体岗位所需招聘条件的,可以应聘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本次共计划招录41人,工作地点及岗位情况如下:
乌兰镇共计5人,均为消防文员,其中外勤2人,内勤3人;棋盘井镇共计20人,其中消防文员4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人,消防车驾驶员5人;蒙西镇共计16人,其中消防文员1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人,消防车驾驶员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3年7月9日至2006年7月9日生人),男性,达到《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和有2年及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男性,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需具有2年以上驾龄。
(四)报考消防文员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9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7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外勤岗位的考生如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六)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有传染性疾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本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8.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在读的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部队未服役满期人员,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流程
按照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岗位考试(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体能测试/消防车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试/政府消防文员进行笔试考核)、资格复审、政府专职消防文员面试、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公示试用、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录公告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eq.gov.cn/zwgk/zdxxgk/rsxx_97676/zkxx_97920/)、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考生本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时间分为两个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退役士兵岗位报名,第二阶段为普通岗位报名。
a.退役士兵岗位报名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时至2024年7月13日下午17时(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时至2024年7月14日下午17时。
b.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9时至2024年7月20日下午17时(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上午9时至2024年7月21日下午17时。
“退役士兵岗位”岗位报名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退役士兵”岗位,取消“退役士兵”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477-6287106(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77-6218833(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录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录单位联系修改)。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信息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4小时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岗位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
按照《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要在考前签订《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测试结束后按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人选。如单项多人达到满分以上成绩,按照项目的分类,依据耗时短、距离长、数量多等原则进行排名。测试分组由现场抽签决定,全程录像拍摄,当场公布成绩。另本次体能测试设置合格线,四项分数低于20分的不予进行录、补用。
2.消防车驾驶员:驾驶技能考试
消防车驾驶员技能考核项目为科目二,满分100分,科目二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直角转弯6项。考核拟聘请专业人员在专业考试场地进行,考核细则由考官现场宣布,考核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并当场公布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取录取。另本次技能驾驶考核设置合格线,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不合格的不予录、补用。
3.消防文员:笔试考核
报考消防文员(内勤、外勤)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招录计划数和初审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压缩招聘名额并进行公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1.25分;
考试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计算后公布考生岗位成绩。消防文员按照岗位成绩(加分后)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岗位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岗位考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通知。
2.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1:2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底的排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招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招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招录名额空缺的,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问题联系不到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
(五)面试、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考试及总成绩计算
消防文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集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1.消防文员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3.消防车车驾驶员总成绩=驾驶技能考试成绩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鄂托克旗人民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七)心理测试
总成绩公示完毕后,将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由系统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予以淘汰,并进行顺延递补。
(八)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进行审查,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
(九)岗前培训公示录用
1.拟录用人员公示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体格检查结果、政治考核结果、心理测试等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人员递补
在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试用期过程中存在不合格或主动退出的,在不满足招录计划时,按照总成绩顺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考试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补录。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车驾驶员的工休制度按照“三班轮转”模式执行,统一根据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安排,每班人员工休采取执勤十四天、休息七天,以三班轮换的形式进行。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进入执勤战备状态,待战备状态解除后进行调休。
2.消防文员实行全日制工作制,作息时间按照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二)薪金构成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和消防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政策性补贴构成。
试用期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5492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5218元。试用期间签署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正式入职后转为实习期,实习期为期一年(含试用期两个月),实习期间不进行定级定资并参照试用期工资待遇执行发放,实习期满后,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定级定资。
(三)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服装、伙食等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消防文员只提供服装费用支出。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录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公众号公告。
(四)监督举报电话:0477-6287106
(五)本公告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