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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市台江区公益性岗位补招公告

来源: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4-06-17 15:25:51

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益性岗位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就业辅助员、1名人才工作辅助员、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岗位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市户籍;

4.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6.劳动保障协理员要求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就业辅助员、人才工作辅助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即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岗位社保补贴标准

1.劳动保障协理员、就业辅助员、人才工作辅助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均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协助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就业辅助员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开展各项稳就业保就业及失业保险等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并向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人才工作辅助员在台江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台江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人才住房保障家庭、安居型商品住房I型(人才)保障家庭等有关人才项目的受理、初审、复审工作。

劳动关系协调员负责协助开展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项辅助性工作。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区人社局在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5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 7月5日 ,7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各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应根据招聘要求,积极动员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经初审后将报名材料及时上报区人社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自行到区人社局报名。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0591-87718772、0591-83258823。

3.提交材料:

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本人姓名页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照片。(所有材料除无犯罪记录证明外均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

经审核条件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不设开考比例)、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区人社局委托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委托其依规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