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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公告

来源:清远市民政局     2024-05-29 18:16:1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关于做好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等后续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报考清远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清远市社会福利院的考生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清远市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清远市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审核地点:清远市民政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林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需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验证,并下载打印);

4.户口簿(招聘岗位要求“生源”户籍的提供);

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7.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的人员,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有缺额的岗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尤其是未入围且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联系不上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三)本人必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不能委托他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四)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清远市民政局频道栏目)的后续公告。

(咨询电话:0763—3483191)。

附件:清远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xls

清远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9日